*ST昌药3月12日下午公告称,收到《长江药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决定书》。同日,深交所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。公司股票将于3月20日复牌,并进入停牌合并期。退市期限为15个工作日,最后交易日为4月10日。 图片来源:公司公告 1月23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。经查,*ST昌耀连续三年虚增销售额和利润,违反证券法律法规。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作出责令改正、警告,并对其罚款1000万元。 1月23日,深交所发布公告称,重点监管*ST立方和*ST昌耀,这两家公司被证监会指控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录。同日,公司发布股票可能停牌、摘牌的风险提示。 2020年11月,有消息透露,*ST昌药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湖北长江兴药业有限公司52.75%股权。同年12月,扬子星纳入*ST昌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。扬子之星原现任经理罗明先生等人对扬子之星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等指标的业绩承诺。完成上述收购后,罗明先生将继续担任扬子之星总裁、总经理,全面负责扬子之星的经营管理。 2021年至2023年,长江之星旗下子公司胡北扬子药业有限公司和湖北公司显示,营业利润分别增加21,532.38万元至28,373万元。 66万元、23,363.46万元,分别占本期已披露营业利润的9.12%、17.57%、19.51%。虚增的利润总额分别为5,640.14万元、6,337.52万元、4,370.5万元,分别占本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.62%、88.23%、6.42%。同时,长江伟庄中药2022年Ciu购物中心项目亏损无法合理确认,因此*ST昌药2022年年报显示,利润总额为455.024万元,虚增0元,占本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.34%。综上,*ST昌耀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证监会此前公告*ST昌耀被迫熟食因涉嫌严重违规,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。中国证监会还将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,发现违规行为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对于可能存在的犯罪线索,中国证监会坚持将可能的犯罪线索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的操作原则,按照《刑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处理规则(二)》的规定。公开资料显示,*ST昌耀2021年至2023年审计机构均为中审亚太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(特定合伙企业)
(编辑:蔡青)

你也可能喜欢

发表评论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