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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北京、上海、厦门、广州、天津之后,房地产信托的不动产登记审查取得新进展。近日,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宣布,将在南京、苏州两地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。对此,业内专家表示,未来,预计信托资产管理和转让中可能出现的权属纠纷将得到有效解决,我国约3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将进一步盘活。具体来说,江苏省金融监管局、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业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江苏省委财委办公室、江苏省自然资源局、江苏省税务局对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的适用范围、业务要求、办理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,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。南京、苏州。与以往一省一地单点探索不同,此次江苏省正式宣布在两市同时试点,让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实践开始产生协同示范效应。从流程上看,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江苏省辖内信托机构在南京市、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,须办理“预办”流程。《通知》规定,不动产转让给信托时,须对信托财产进行登记,房产登记机关根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的联名申请表、信托文件等申请材料,依法依规办理过户登记,并在信托机构完成信托财产登记后,将信托相关事项在不动产登记处备案。房地产信托登记信托产品时,须出示房地产权属证明;房地产转让出信托时,房地产登记机构根据信托机构及关联人的要求,予以登记,并删除“房地产信托”的标注。f“信托所有权”。 “江苏双城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除了完善流程外,还重点关注信托财产权属的明确界定和全周期规范管理。我来了。”对此,有行业分析认为,这一闭环流程不仅满足了信托业务财产安全的核心需求,也为后续拓展各类信托服务场景奠定了合规基础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示,下一步将指导试点地区规范推广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,并与省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确保登记事项规范、准确、完整,进一步强化信托的独立性。同时,在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的基础上,积极支持信托机构设计符合代际传承、家庭服务、养老保障、慈善活动等多场景的信托服务模式,推动江苏房地产信托业务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据中国信托管理协会统计,截至2025年6月末,全行业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32.43万亿元。比上年增长20.11%,首次突破30万元。事实上,虽然信托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金融子行业之一,但信托行业尚未建立完整的信托登记制度,业内专家表示,试点仍在继续。信托资产登记制度的实施,将是进一步盘活我国约30万亿元信托资产的重要一步。 “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注册机制m为信托资产,因此将信托资产纳入信托存在制度障碍。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地出台房地产信托资产登记办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。”资产管理研究员袁继伟表示,这将促进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托的发展,帮助信托行业回归本源。永益信托分析师于志表示,税收优惠问题受到了很多关注。比如在北京,房地产登记所需的文件包括契税证明、但税务证明是否需要由委托人提供还是由信托公司(即受托人)出具尚不明确。有关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也尚不明确。并与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有效衔接,建议明确信托登记的操作规则、程序和具体要求。同时,明确房地产信托财产登记的法律依据,建议梳理《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针对信托财产登记过程中的双重征税问题,建议开征信托特别税。 “为了避免双重征税,明确信托所有权设立、存续和终止阶段的税务处理规则。”中信信托风险管理部周平博士表示。
(编辑:蔡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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