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阳光保险集团因关联交易、偿付能力报告数据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国家金融监管局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、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准确,对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140万元罚款。此外,国家金融监管局对相关董事张艳秋、张秀梅给予警告、罚款共计18万元。 (来源:国家金融监管局)
(编辑:魏敬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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