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《潍坊市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》(潍坊监管局[2025]39、44、45号)显示,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违规发放未使用贷款,骗取扩大存贷款规模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齐鲁银行潍坊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。对吉新英(时任齐鲁银行潍坊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、营业部副总经理)给予警告处分。史卓伟(时任齐鲁银行W分行零售银行部副主任、个人金融中心主任)受到警告。原文如下。
(编辑:田云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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